Title
学术荣誉政策
管家
乘务员:
教务处副主席
类别:
教育
有效日期:
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
上次内容更新:
2019年5月7日
目的
表彰学生每学期在大学水平课程中的学习成绩.
政策
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将根据以下入学标准被提名为校长或院长学术荣誉名单:
总统列表
学生:
- 本学期平均成绩为4分.00
- 完成6个或以上大学水平的课程
- 在学期内完成至少75%的尝试课程(审计课程和未完成的课程不包括在平均成绩或学分负荷的确定中)
优秀学生名单
学生:
- 本学期平均绩点3分.500 to 3.99
- 完成6个或以上大学水平的课程
- 在学期内完成至少75%的尝试课程(审计课程和未完成的课程不包括在平均成绩或学分负荷的确定中)
相关政策及程序
修正
修正
日期 | 变更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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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政策. |